電廠煙囪新建運行工況
目前,電廠煙囪主要在以下三種工況下運行:
1)排放未經脫硫的煙氣,進入煙囪的煙氣溫度在 125 ℃ 左右。在此條件下,煙囪內壁處于干燥狀態,煙氣對煙囪內壁材料不直接產生腐蝕。
2)排放經濕法脫硫后的煙氣,并且煙氣經煙氣換熱器系統加熱,進入煙囪的煙氣溫度在 80 ℃ 左右,煙囪內壁有輕微結露,導致排煙內筒內側積灰。根據排放煙氣成分及運行等條件的不同,結露腐蝕狀況將有所變化。
3)排放經濕法脫硫后的煙氣,未經煙氣換熱器加熱升溫,進入煙囪的煙氣溫度在 40 ~ 50 ℃ ,煙囪內壁有嚴重結露,沿筒壁有結露的酸液流淌。
由于在運行時,煙氣有可能不進入脫硫裝置,而通過旁路煙道進入煙囪。此時,煙氣溫度較高,一般在 125 ℃ 左右,故設計煙囪防腐時,還必須考慮在此溫度工況下運行對煙囪的影響。
煙囪設計時應考慮在鍋爐事故狀態排放煙氣的溫度,一般該溫度在 200 ℃ 左右,{zg}時可達 300 ℃ ~ 350 ℃ 左右。
電廠煙囪安全運行的必要條件是承重的鋼筋混凝土外筒不被煙氣腐蝕,排煙內筒在電廠運行期間抗煙氣腐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