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彩虹之聲語言藝術培訓有限責任公司 簡稱:(彩虹之聲語言藝術培訓) 成立于2018-08-14,法定代表人為 包麗娜,注冊資本為 30.00 萬元人民幣,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91331181MA2E03YWXA,企業(yè)地址位于浙江省麗水市龍泉市華樓街時代廣場B幢224-228室,所屬行業(yè)為教育,經營范圍包含:一般項目:從事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等培訓的營利性民辦培訓服務機構(除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學科類、語言類文化教育培訓);從事語言能力培訓的營利性民辦培訓服務機構(除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學科類、語言類文化教育培訓);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業(yè)務培訓(不含需取得許可的培訓);音響設備銷售;文藝創(chuàng)作(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藝術考級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龍泉市彩虹之聲語言藝術培訓有限責任公司公司電話:18806785215、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