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
考試考務工作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9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6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21日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5月22日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 14:00-18:00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規定執行(附件2)。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應符合報名條件,同時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1、2016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情況進行報名。
2、我省報名時間為3月11日至29日17:00時。報名應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或報名登陸界面(http://./examfront),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完成報名。注:首次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考生須先進行網絡注冊。
3 、報考人員在網上(應選擇陜西省)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照片上傳成功,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僅參加2014年和2015年參加考試人員視為老考生,不需審核報考資格,只需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其余均視為新考生,須經省人事考試中心資格審查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4、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14日至29日(節假日除外)。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時,新考生須提供報名材料如下:
①《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1份;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學歷(學位)證書(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報名確認結束。
未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人社廳1號辦公樓,聯系電話: 029-89538255、89530805。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zyys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精神,結合我省人事考試情況,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
五、有關事項說明
1、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客觀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參加考試時務必注意:
①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sj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②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2、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考前7日內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fp,開取fp截止時間為5月20日17:00時前。
六、教材
考試教材征訂事宜請與陜西省建設監理協會聯系。地址:西安市東新街248號(新城國際大廈B座801室);聯系電話:029-87434058;聯系人:任子梅、馬英。
附件:1.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
2.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3月9日
附件1
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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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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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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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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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監
理
工
程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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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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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監理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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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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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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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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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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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免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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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監理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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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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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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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人辦發〔1997〕105號)
(一) 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