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請報告是企業投資建設應報相關單位核準的項目時,為獲得項目核準機關對擬建項目的行政許可,按核準要求報送的項目論證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應重點闡述項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項,包括維護經濟安全、合理利用資源。
通俗的說,項目申請報告主要用于如下用途:
(1)民營企業投資項目;
(2)外商投資企業項目需要編寫項目申請報告;
(3)境外投資項目需要編寫項目申請報告。
項目申請報告研究內容包括:重點闡述項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項,包括維護經濟安全、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眾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內容。對擬建項目從規劃布局、資源利用、生態環境、經濟等方面進行綜合論證,為有關部門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核準依據。
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是對項目申請報告編寫內容及深度的一般要求。企業在編寫具體項目的申請報告時,可結合項目自身的實際情況,對通用文本中所要求的內容進行適當調整;如果擬建項目不涉及其中有關內容,可以在說明情況后不再進行詳細論證。為了更好地適應不同行業的具體情況和要求,改革委將在通用本的基礎上,逐步制定特定行業的項目申請報告文本。